2026年7月25日,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公布了二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、业务研究委员会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。

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朱红当选“上市公司破产业务研究委员会”副主任。朱红书记拥有多年商事法律服务与企业破产处置从业经验,同时兼任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、常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,深耕企业破产重整、上市公司风险化解、重大资产重组等商事领域多年。执业期间,她牵头承办多起区域内重大、疑难企业破产清算与重整案件,擅长精准化解大型企业、上市公司经营危机与债务风险,在盘活存量资产、优化企业资源配置、助力企业涅槃重生方面拥有丰富实操经验与独到专业见解。任职专委会副主任后,她将重点专注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、资产重组、风险化解等前沿疑难法律问题研究,助力规范上市公司破产案件办理流程,推动资本市场破产领域法律服务规范化、专业化发展。
与此同时,律所殷庭兰律师入选破产涉刑与财税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。殷庭兰律师为律所资深专职律师,专注于企业破产清算、涉税法律、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领域,具备扎实的财税专业功底与法律实务能力。执业以来,殷庭兰律师深度参与多起企业破产案件的债权审核、涉税清算等核心工作,熟练处理破产程序中刑民交叉、财税合规、债务清算等疑难复杂问题,能够精准衔接破产法律规范与财税、刑事相关法律法规,积累了丰富的跨领域办案经验。
此次两位律师的入选,既是行业主管部门与业界对她们专业能力、服务品质的充分认可,也体现了律所作为“常州市一级破产管理人”在破产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积淀与行业影响力。未来,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将以此为契机,持续深耕破产法律服务细分领域,不断精进专业能力、打磨服务品质,助力全省破产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,为企业纾困解难、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专业法治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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